嘎脑
苗族自称之一。苗语译音。亦译作“代脑”。史称黑苗、短裙苗等。讲苗语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舟溪、丹寨、雷山等地。详见※苗族。
苗族自称之一。苗语译音。亦译作“代脑”。史称黑苗、短裙苗等。讲苗语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舟溪、丹寨、雷山等地。详见※苗族。
?—188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羌渠。原任南匈奴右贤王。灵帝光和二年(179),汉使匈奴中郎将张修擅斩前单于呼征而更立之为单于。中平五年(188),应汉朝征发,遣左贤王将兵至幽州
藏语音译,一作厥本堪布,意“供祀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祭祀供品、宗教活动安排的僧官职称。
袁世凯政府为鼓励垦辟蒙荒,增加财政收入,于1914年2月制定此办法,内容为:凡各蒙旗愿将各旗地亩报垦或自行招放者及领垦蒙荒者得给予奖励。并规定报垦1000方以上者给予勋章,5000方以上者给予翊卫处各
?—1599又称马屎。明万历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定安县人。黎族。万历十九年(1591),曾在居林、沙湾、居碌等黎峒发动黎人反抗官府夺民田土。不久被镇压。二十七年(1599),在居林峒再次策动起义,儋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西夏语音“北与啰”,掌京师军队。天盛年间(1149—1169)设8正、8承旨、10都案、60案头。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十二月(1375.1)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贡觉境。万户府设置等情况,史籍记载阙如。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寺址在甘肃省临夏市西北。始建于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是在大拱北门宦教派的创始人祁静一(1656—1719)的墓园基础上,逐步扩大建成。民国初曾遭兵燹,古物古画被毁,后逐渐恢复。
见“锡伯族”(2364页)。
见“那吾鲁孜节”(9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