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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前锋兵”(1743页)。
即“前锋兵”(1743页)。
见“先罕木珍”(790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向官府交纳的人丁税。凡内附的高山族(即“熟番”),得载入额编,不论男女,按丁输饷。据连横《台湾通史》载:“旧例壮番每丁征米一石七斗,少年一石三斗,番妇一石”。雍正三年(1725),诏豁免
旧时云南贡山独龙族向封建土司缴纳各种贡物的总称。因独龙族当时被称为“俅人”,故名。元、明、清三代独龙族受丽江木氏土司及其下属一些土千总统治,被迫定期缴纳各种贡物。清代,曾规定每年每户缴银1钱、黄蜡半斤
书名。元刻本题《新编纂图增新群书类要事林广记》。南宋末陈元靓编,元人增补。分前、后、续、别4集,42卷,51类。内容极为广泛,是一部民间日用百科全书。所录元代资料较多,计:前集卷3有《大元混一图》;卷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
清末民初军官。字子贞。河北清苑县人。回族。幼习武,毕业于北洋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七年(1901),任山西武备学堂和直隶陆军速成学堂教习,后在北洋军中任军职至旅长。1916年任山东济南镇守使、第二师师长,
又记作“鹘吕尀”。契丹语,意“偷时”。契丹族对“放偷”的称谓。旧俗,正月十三日,放国人做贼3日,偷盗不以为罪,如盗及10贯以上,方依法遣之。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多新氏。字可斋。隶镶白旗满洲。初参与镇压义军,出征数省,受超等伤一处,赏戴花翎,赐号哈丰阿巴图鲁。同治八年(1869),擢齐齐哈尔副都统。光绪五年(1879),调成都副都统。十三
古县名。①西汉置充国县。东汉初省入阆中县。汉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复置。献帝初平四年(193),析出南充国县,后随称原充国县为西充国县。因境内多“蛮夷”,故加“国”字。沿用至晋代。南朝宋改为西国县
?—1432明代撒里畏兀儿首领。又译散西思。明洪武四年(1371),任曲先卫指挥同知。永乐二十二年(1424),因与安定卫指挥哈三之孙散哥劫杀朝使,遭都指挥李英攻击,逃遁。宣德(1426—1435)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