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土家族。洪武二年(1369),偕子内附。随朱元璋战败陈友谅有功,升南渭州(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隶永顺宣慰司。
见“恰克拉”(1725页)。
游记。1篇。明董传策(字原汉,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撰。是篇专记广西漓江(府江段)两岸景色及少数民族社会情况。谓:“彼中洞丁招主,往往衅状相通。今昭平建设土巡检司,亦略扼其咽吭。谓宜听诸土官报效,兵自
宋代大理国名产。又称云南刀。当时即闻名全国。《桂海虞衡志》称其“铁青黑,沉沉不錎,南人最贵之,以象皮为鞘,朱之,上亦画犀毗花文。一鞘两室,各函一刀。靶以皮条缠束,贵人以金银丝”。《岭外代答》卷6云:“
1277—1346元朝官员。蒙古克烈部人。字瑞芝。冀宁路达鲁花赤阿思兰之孙。因祖父名阿思兰,遂以兰为氏。通经史,兼习诸国语言。成宗(1294—1307年在位)朝,为翰林院札尔里赤,书写制诰,深受赏识。
后秦将领。羌人。※姚苌之弟。建初八年(393),侄姚兴即位后,将兵镇安定。寻拜征虏将军、晋王。皇初三年(396),秦出兵伐魏,以并、冀二州牧镇蒲坂(治今山西永济县西南蒲州镇)。后秦将姚平攻魏战死后,魏
见“兀者右卫”(110页)。
元朝大臣。字公亮。畏兀儿人。※布鲁海牙孙,广德路达鲁花赤阿鲁浑海牙之子。幼丧父,家境贫寒。及长,谢绝入宿卫,愿入国学读书。至治元年(1321)进士,授承事郎、同知顺州事。在官期年,召入史馆,预修英宗、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参见“毕约”(7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