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1885—约1938清末民国书画家。原名,字子骧,号企周,别号环中子,又署邛池渔父。四川西昌人。回族。出生小商家庭。少孤贫,癖嗜书画,拜画家周境圹为师,学写意工笔画。初露才华,壮游云南
先秦两汉时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雒越、雒民、瓯骆、越骆、路人等。译自南方少数民族的语言;一说译自古壮语,有“鸟人”、 “羽人”或“峒人”之意,因图腾崇拜、冠饰或居住特点而得名。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解》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准噶尔基层行政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早在蒙元时期即已出现,称“哈儿班”,意为“十户”或“牌子头”,是千户制中百户之下的基层组织。在准噶尔统治时期,是构成“得沁”(四十户)的重
见“司马喜”(654页)。
氐族的一支。出自汉武都白马氐之后。原居武都(治今甘肃西和县南),后迁陇右略阳(治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十六国时,其豪帅吕氏于姑臧(今甘肃武威)建立※后凉,历4主,凡18年。
蒙古各盟旗驻南京办事处所办刊物。1930年10月10日创刊。铅印,16开,蒙汉合璧。社址在南京花牌楼太平街56号。办事处成立后,曾发行《蒙文报告》,每周一期,不久改为旬刊,自第37期起改为周刊,不出售
见“五屯河卫”(265页)、“兀同河卫”(110页)。
古城名。又作龙鹤、龙鹄。故址在今四川松潘县。西晋末年,吐谷浑自辽东西徙于枹罕及甘松,南界昂城、龙涸,皆其牧地。北周天和元年(566),吐谷浑龙涸王莫昌降北周,周以其地为扶州,并置龙涸郡。为扶州、龙涸治
古城名。位于济木萨(今新疆济木萨尔)三台塘东70里。乾隆三十七年(1772),以其旧城增筑,赐今名。城周3里,分设3门:东丽旭、西同风、南覃惠。光绪二十年(1894)扩修,改名“孚远城”。周767丈。
参见“一齐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