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推官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即代行其职权。其承袭、考核、擢升、降调等隶吏部验封司。清代后期,仅贵州省镇远府保留此职。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即代行其职权。其承袭、考核、擢升、降调等隶吏部验封司。清代后期,仅贵州省镇远府保留此职。
高句骊国官号。在诸史所列高句骊国12级“大官”名号中,其仅见于《新唐书》,为第四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大使者”之上,并记其秉国政,三岁一易(称职者不拘年限);更代时有不服者则率兵相攻,其王闭宫
契丹语地名。据考证,即宋人所记“云中甸”,为云中县(今山西大同)境郊野之地。契丹六院部大王及都监秋冬居址。辽道宗耶律弘基常幸此驻跸。
即“羊苴咩城”(890页)。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大臣。族属匈奴(?)初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刘渊举兵,建汉国,历封右於陆王、前将军。以征讨大都督、大将军职领兵攻晋并州刺史刘琨于版桥,兵败。汉河瑞元年(309),
见“图鲁博罗特”(1438页)。
西藏珞巴族崩尼、崩如、纳等部落对获得自由奴隶的称谓。亦称“阿比辛姑玛”,珞巴语音译,意为“自由人”、“自由奴隶家族”。“升得”所繁衍的后裔在各部落均已形成家族或氏族,其与原主人家族或氏族已建立起一种兄
即“叶护可汗”(540页)。
?—1517明代畲族起义首领。又作谢志山。畬族,江西上犹县人。正德十一年(1516),与该县畲族蓝天凤等人,利用畲族民间流传祖先盘瓠传说的“宝印画像”进行宣传鼓动,号召畲族人民起来反对明王朝统治压迫。
解放前云南独龙等一些少数民族用以判断盗窃等案件一种习惯方法。独龙族人视盗窃为最可耻之事,若发现偷盗嫌疑,经家族长调解未决,便用铁锅把水煮开,再放进蜂蜡和一块石子,被告者要伸手将锅内石子取出,若手被烫伤
?—1697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名拉尊纳旺丹增。蒙古族。祖居察罕托辉(宁夏府北50里)。乌巴什之子。康熙十八年(1679),五世达赖封之为“额尔德尼伊拉克三呼图克图”。二十四年(1685)被清朝授为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