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经历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级官员时,即管理土府事务,尽守土安民,修职贡,纳租赋,听征调等应有的职责。其考核、品阶、晋升、降调、革除、承袭等隶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但甚少任用。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级官员时,即管理土府事务,尽守土安民,修职贡,纳租赋,听征调等应有的职责。其考核、品阶、晋升、降调、革除、承袭等隶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但甚少任用。
见“咸熙寺”(1616页)。
1612—1650又称“九王”、阿玛王等。清初政治家。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15岁时封贝勒。天聪二年(1628),以少年为后金军统帅,参与一系列重大军事行动。从皇太极征蒙古察哈尔部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喜塔腊氏。字惠如。光绪时漕运总督松椿妻,宝康母。著有《逸倩阁遗诗》。
辽代部族名。史记为辽属国(一记为辽之一部)。据史载,辽属国可记者59,朝贡无常。有事则遣使征兵,无定额,从其便,不从者讨之。有人以为是部即《辽史》所记之“查剌底”,为※乌马山奚之一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里克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伊拉喀卫,并说清代有伊拉喀站,在齐齐哈尔东北354里。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3项。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向民户征丝料、包银。至元四年(1267),始定俸禄,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按户之高下
见“出家功德司”(569页)。
?—401十六国时期后燕太子。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国君慕容盛子。初封辽西公。长乐二年(400),立为皇太子。次年,父为前将军段玑所杀,太后丁氏以国事多难,宜立长君为由,废其太子位
见“聂苏泼”(1836页)。
辽代契丹大字石刻。辽上京位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1965年,在当地征集得契丹大字残石两块,其一正反面皆有字,正面残存10行,约64字,背面磨损甚厉,仅能辨出4字;另一背面无字,正面存8行约5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