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拔都鲁”(1364页)。
东魏、北齐官员。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北魏献文帝※拓跋弘孙,咸阳王※元禧第七子。北魏景明二年(501),父被诛后,兄翼、树等5人相继南奔梁朝,故得承袭,改封敷城王。建义元年(528),以通直散骑常侍复
古部落名。又称三苗、有苗。据《山海经·大荒北经》云:“颛顼生驩头,驩头生苗民”,是以※驩头为部落酋长。详见“三苗”(46页)。
我国台湾高山族萨斯特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2千余。居住在泰耶尔人西南阿里山和五峰山一带山区,包括新竹县五峰乡大隘、花园、桃山等村;娥眉乡藤坪村;北埔乡内坪、大坪等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旧时裕固族部落名。主要分布于今甘肃省肃南县大河区的松木滩、红湾寺、东西柳沟一带,操西部裕固语。共有7个户族(裕固语称“的尔勤”):安帐(汉姓安)、帕勒坦(或称三潘,汉姓潘)、增斯恩(或称增柯斯,汉姓郑
参见“闲散”(1118页)、“世职”(487页)。
见“耶律刘哥”(1311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古孙、温古孙、乌孙。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金朝建立后,居地有变动。有的迁到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
见“糺而毕部”(12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