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
即“兀者”(107页)。
见“叟”(1703页)。
①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识略》等作布古尔。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三品阿奇木伯克,隶喀喇沙尔(焉耆)办事大臣。光绪八年(1882),设巡司。二十八年(1902)置县。即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生于黄河边多哇雅日昂地方。26岁在夏琼寺吉哇公所当磨房工,被称花子班第。29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学习22年之久,熟记全部所教经论。又在六世班禅贝丹益希前聆听五部大论之解说
汉代匈奴单于。原为匈奴呼揭王,屯驻西方。宣帝五凤元年(前57),与唯犁当户合谋,共谗右贤王欲自立为单于,唆屠耆单于杀右贤王父子。单于察知有冤,杀唯犁当户。恐殃及,遂叛,自立为呼揭单于,同屠耆单于分庭抗
藏语音译,意为“助差者”。旧时西藏领主为满足经常性乌拉差役的需要,调剂各差户的劳动人口而规定。以一※差岗地为标准,规定一定的劳力,每差岗地为9人,劳力多者或小农奴,被派往劳力不足9人者助差,此种人称“
清代书画家。字镜芝。四川巴县(今属重庆市)人。回族。县诸生。约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人。工诗、书、画,时有“郑虔三绝之目”。尤善篆、隶,见重于学使、书法家何绍基。著有《金石府韵府》行世。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见“阿难答”(12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