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明官署和政区名。“奴儿干”,一作“弩而哥”、“讷而干”;清人改作“尼噜罕”,满语,意为“图画”。明永乐七年(1409)置。此前,明王朝已在黑龙江流域等地区设置115卫,形势要求建立高于卫所级的统一领导
日本对满洲实行经济掠夺的具体计划。日本建立伪“满洲国”后,以“借地养民”为幌子,在伪兴安省设立荒务局,并于1939年制订此“要纲”,动员大量日本移民进入“满洲”,使兴安南省、兴安东省、大兴安岭、札兰屯
藏语音译。又称米扎,意为“贵族”或“上等人”。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统治阶级中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阶层。一般指由封建王朝和西藏地方封建政权封赐世袭爵位及领地和农(牧)奴的世俗农奴主。在地方政府中担任较高官
书名。原为藏文手抄本。未署撰者姓名。收在德国弗朗克1914—1926年所著两卷集英文版《印、藏古代文物》中的第2卷。前半部记载吐蕃王朝崩溃后,部分吐蕃王族逃往阿里、拉达克情况,但以阿里地区为主,着重记
?—424十六国时期夏国太子。又作赫连瓌。族属铁弗匈奴。夏国创建者※赫连勃勃长子。夏凤翔二年(414),封为皇太子。五年,乘晋太尉刘裕东还,留幼子刘义真镇守长安之机,以抚军大将军、都督前锋诸军事,领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
见“车凌”(277页)。
见“赛罕王”(2468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为威远蛮棚府,属元江路总管。洪武十五年(1382),总管刀平与兄那直归附,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州,以刀平为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贡方物,从征八百等,升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