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哈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
元代河名。又译那江、纳兀河、纳浯河、恼河、猱河。即今嫩江。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同年和次年,元军连败叛军于此。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未定称前,亦作公同、公众、公管、奉公佐领。此种佐领为公举补缺制,与佐领世职制适相对称,为八旗佐领两大类型之一。其来源大体是:一、※无根由佐领,流为多家多姓承管,在清廷派员办理佐
见“夷离毕”(760页)。
见“罕麻卫”(1173页)。
有三种含意:①全世界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指全世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以后,各个民族特征和民族差别逐步消失,形成为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人类整体的历史过程。民族融合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里,
明朝授予乌思藏思达藏地方(今西藏吉隆一带)政教首领的封号。成祖初,明廷命僧人智光赍诏入藏宣谕当地首领,并赐以银币。永乐十一年(1413),封其僧人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赐诰命,彩币。南渴烈思巴属萨迦派,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不剌合臣、不卢合臣、忽勒合真。蒙古语意为“捕貂鼠为业,以其地盛产貂鼠,居民以猎取貂鼠者”,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
即“榜什”(2420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黑”。《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突厥文“黑”为qara,珂罗即qa
见“口外十二厅”(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