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石
见“塔克世”(2158页)。
见“塔克世”(2158页)。
1671—173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世居佟佳,以地为姓。字渊若。图赖之孙,佟国纲次子。康熙进士,擢侍讲学士。五十五年(1716),擢广东巡抚。任内,疏请沿海官员应轻装简从。由粤东至浙江等
?—1667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蒙古察哈尔林丹汗属下宰桑。天聪六年(1632),在察哈尔林丹汗兵败西奔时,率80户投后金,授三等总兵官。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贝勒岳讬征明,攻高阳县城。
?—1310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赡思丁第三子。至元(1264—1274)初,以世臣子充宿卫,获忽必烈赏识。十四年(1277),任兵部郎中。次年,出为河南等路宣慰司同知。后历任云南诸
见“称海宣慰司”(1882页)。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的旁兴、加热萨地区设5个珞巴定的俗称。“定”略似内地的乡、保。位于珞瑜地区的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原为珞巴族聚居地。清光绪七年(1881),※噶郎王统辖了※白马岗,遂在此按地域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速古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生于黄河边多哇雅日昂地方。26岁在夏琼寺吉哇公所当磨房工,被称花子班第。29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学习22年之久,熟记全部所教经论。又在六世班禅贝丹益希前聆听五部大论之解说
见“噶桑图登丹贝尼玛”(25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