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仓地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北周、隋朝官员。字乾罗。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司徒、博陵王尔朱彦伯子,※尔朱荣族子。北魏普泰二年(532),父被诛,初,随母养于宫中。年12,出宫逃至长孙氏家。后诈为道士,变姓
官署名。民国时期管辖松(潘)茂(县)地区(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地)的行政机构。1927年建立,辖地包括松潘、理抚边(今小金县的一个区)、绥靖、崇化(以上两地为今金川县)三屯广大藏、羌、回、汉地区。统
1206—1258元代高丽降将。洪氏。麟州(今陕西神木县西北杨家城)都领洪大宣之子。先世为中国人,唐时入高丽,子孙遂贵于三韩,名所城曰唐城。初袭父职为神骑都领。太祖十三年(1218),蒙古军追蒲鲜万奴
唐朝官员、地方割据者。高丽人。省称“师古”。※李正已孙,父※李纳。受唐册封,屡据齐鲁之地为乱。贞元八年(792)纳死,军中请其代父位,唐授以郓州大都督府长史,复为右金吾大将军同正、平卢及青淄齐节度营田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东吾之子。东汉永元(公元89—104)初年,父死,袭首领位,将部落徙居安定(今甘肃镇原东南)。末年死,子麻奴立。
?—1865清朝将领。科尔沁左翼后旗(今内蒙古科尔沁左后旗东北)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道光五年(1825),承袭科尔沁札萨克多罗郡王爵。后授御前大臣、蒙古正蓝旗、满洲镶白旗都统。咸丰三年(1853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见“项崇周”(1569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广、者样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猛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该司与孟广当在孟密附近。一说孟并疑即孟密,盖其地仅一甸,
即“奇卜察克部”(13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