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文文献。于云南西双版纳勐遮地区收集。内载土司告诫百姓的训条,对研究傣族社会历史及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内称:当用的不用,不当用的又用;当说的不说,不当说的又说;当做的不做,不当做的又做,是不对的
河名。南北朝时吐谷浑四大戍地之一。原水域在今陕西府谷县北50里,自西北沙漠界流入,迳清水堡(今陕西府谷县清水镇)东南注于黄河。吐谷浑曾于其东黄河上建※“河厉桥”。
“宁贯”,景颇语,意为“野兽的腿”。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的山官利用政治特权对群众敲榨的一种方式。规定凡在某一山官辖区内的百姓,每当猎获到野兽和杀牲祭鬼时,必须送给山官一条后腿,表示承认受山官的管辖。所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
即“黄鼎凤”(2020页)。
彝语音译。意为“历史书籍”。四川凉山彝族史诗。又名《勒俄石博》、《布此特衣》,简称《勒俄》。有不同体例的译本和略本,详本谓《勒俄阿莫》(即母勒俄),略本谓《勒俄阿补》(即公勒俄)。为成书最早、流传最广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书名。两广滇黔民族志。1卷。清赵翼(1727—1814,字云崧,号欧北,江苏阳湖,今武进人,汉族)撰。为作者宦游两广滇黔的见闻杂记,中多涉及西南各省少数民族,重点是壮、布依、彝、傣族社会习俗。作者对少
吐蕃派遣军形成的部落名。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曾将吐蕃军队派往甘、青与汉地交界处驻守,并下令:“无赞普命不得返回”。此句之藏语音译即为“嘎玛洛”,该部遂因此而得名。今甘青川交界处
湖名。亦作库库淖儿。蒙古语音译,意为“青海”。即今青海湖。蒙古宪宗四年(1254),蒙哥汗曾邀会诸王于湖西,并于日月山麓盟会祭天。元时环湖吐蕃诸部属脱思麻路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