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州都督府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又作大漠都督府。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葛逻禄炽俟部(一作婆匐)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约在今新疆福海县一带(一作在乌隆古河以西地区)。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又作大漠都督府。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葛逻禄炽俟部(一作婆匐)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约在今新疆福海县一带(一作在乌隆古河以西地区)。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渤海国宗王、大臣。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礼部卿(一说《高丽史》记“渤海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其中“均”为衍文,老与司政连读,即大元钧为“老司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
?—1701亦作彭春。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栋鄂氏。其先世居瓦尔喀,后迁至栋鄂(今辽宁省桓仁县以西),别为一部,故以地为姓。何和礼四世孙,哲尔本之子。顺治九年(1652),袭父一等公爵。康熙十二年(
元代地名。在今新疆青河县南。1248年,蒙古大汗贵由(定宗)西巡至此,病卒。
见“兀者揆野木千户所”(113页)。
渤海王国置。一作晴州。为南京南海府所辖3州之一,领天睛、神阳、莲池、狼山、仙岩5县。州治故址一说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西旧津里;旧有依《辽史·地理志》定在今辽宁海城县境。辽灭渤海后州县皆废,其民被迁至今
①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固噜什喜次子。初授协理台吉,隶兄郡王多尔济阿喇布坦旗。康熙五十六年(1717),捐马助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五十八
?—1826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图博特氏。大学士※保宁子。乾隆六年(1795),由监生授蓝翎侍卫。嘉庆四年(1799),升三等侍卫,八年,升二等侍卫。十三年(1808),袭三等义烈公爵,授散秩大臣
一译“丑驴”。见“李贤”(1019页)。
碑铭。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玄烨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简述康熙帝三次率兵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经过及建碑原委,为研究清代前期清准关系重要史料。碑现存呼和浩特席勒图召。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立契约文书时的见证人。立文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