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古代文化史稿
书名。近人徐嘉瑞著。初版于1949年,原名《大理古代文化史》。1962年经作者修改,1978年由中华书局再版。内容有关云南大理地区的古代文化,上溯远古,下迄宋代,尤以南诏、大理国文化最详,书中引用了不少古籍和考古资料,是研究云南地方和白族等民族古代历史文化的一部重要专著。
书名。近人徐嘉瑞著。初版于1949年,原名《大理古代文化史》。1962年经作者修改,1978年由中华书局再版。内容有关云南大理地区的古代文化,上溯远古,下迄宋代,尤以南诏、大理国文化最详,书中引用了不少古籍和考古资料,是研究云南地方和白族等民族古代历史文化的一部重要专著。
自称“独龙”。文献旧称“俅夷”、“俅子”、“俅人”、“曲夷”、“曲人”等。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5816人(1990)。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西部独龙河畔。相传其祖先很早便从
?—1300钦察汗国权臣。原为万户长。因在与伊儿汗国战争中战绩卓著,受重用。忙哥帖木儿(1266—1282)、脱脱蒙哥(1282—1287)在位时,势力渐大,擅专朝政,阴谋制造纠纷。至元二十七年(12
北魏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年号。404—409年,凡6年。
契丹语音译。“木杯”、“木瓶”之意。宋人刁约于嘉祐元年(1056)出使契丹时,曾用汉语与契丹语交杂作《北语诗》,内有“钱行三匹裂”句,自注:“匹裂,似小木罂,以木为之,加黄漆。”
见“巴图尔珲台吉”(419页)。
约1836—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本名顾馥春,参加哥老会后,为首领之一,称大五,故称岩大五。贵州都匀府凯塘(今凯里凯棠寨)人。苗族。咸丰三年(1853),参加※高禾、※九松领导的苗民起义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
清典制书名。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后改名《石渠余记》。王庆云(1798—1858,今福建福州市人,字雁汀)撰。6卷。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计有官制、兵制等87篇。资料主要采取《清实录》、《清会典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弟巴木巴尔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毕锡哷勒图郡王,建旗。分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
?—1533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部领主。又译亦不剌因、伊巴哩、义巴来、亦孛来、倚巴、尾白儿等。出身于蒙古西部乜克力部(一说为畏兀儿近族)。成化六年(1470),随部入居河套(今内蒙古伊克昭盟一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