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所行的纪年法。蒙古族最早行自然历法,以草青一度为一岁,见月圆而为一月,若草青迟迟,则知是年有闰月。至12世纪末期,开始采用十二生肖纪年法,称“鼠儿年”、“牛儿年”等。及蒙古汗国建立,采用干支纪年
源自梵文,意为“书写员”、“录事”。当回鹘文在突厥语各部族通行时,用来称呼通晓回鹘文的录事。※叶尔羌汗国时期为汗的私人秘书、近臣。与蒙元时期之“必阇赤”,清代之“笔帖式”或“笔且齐”相同。
唐代南诏国第七世王寻阁劝年号(809)。仅1年。
见“汇宗寺”(615页)与“善因寺”(2289页)。
即“乌纥”(328页)。
见“成吉思汗”(744页)。
见“银锭台吉”(2064页)。
藏传佛教寺院组织机构名。藏语音译,意为“寺院总管”。一般由寺院各扎仓的堪布、铁棒喇嘛(即措钦乌孜)、执事僧(即协傲)、公家主管等组成。主要指拉萨三大寺的此种机构。开会议事,称“拉机罕杰”,意为“拉机集
①(1697—1758)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又作策凌、汗车凌。号特固斯库鲁克达赖汗。绰罗斯氏。鄂木布岱青和硕齐曾孙。初为准噶尔部二十一昂吉之一,游牧于额尔齐斯河流域。乾隆十年(1745),噶尔丹
见“胜纳哈儿”(17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