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亦思满蓝,华言药师坛。”藏语smanbla,译为“药师坛”,为消灾免疾所举行的法事。
书名。清西清(满洲镶蓝旗人,字研斋)撰。8卷。嘉庆十五年(1810)成书。初刻于光绪二十年(1894)。作者精通满汉文字,嘉庆十一年(1806)自北京抵齐齐哈尔,任将军衙门银库主事兼齐齐哈尔义学教习,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客人”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宗室完颜谋良虎季子即名按答海。
见“鲁苏”(2267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八邻、霸邻、把怜。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为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之子巴阿里歹之后裔。相传为孛端察儿所掠妇女所生,故名,意为“俘获”,后子孙遂以为氏。又有蔑年、你出古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西汉县名。三国至南朝因之。治所在今广西贵县。“布”为古骆越语音译,意为“泉水”或“人”。因当地有名泉或其山象“人”形而得名。《旧唐书·地理志》载:布山县,“古骆越所居”;《元和郡县图志》及《太平寰宇记
见“耶律化哥”(1307页)。
辽代部族名。史记为辽属国(一记为辽之一部)。据史载,辽属国可记者59,朝贡无常。有事则遣使征兵,无定额,从其便,不从者讨之。有人以为是部即《辽史》所记之“查剌底”,为※乌马山奚之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