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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德玛发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吉星神”或“三星神”。又称“乌什卡”。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崇敬它,仅次于天神。神偶以木制,为1大2小的3个木偶。大的高不足1尺(一说约1尺半),头顶为圆锥形,四周刻有9个人面形,每面只刻目、鼻、口,而两面间还有一目公用;有的地区将其面一半涂红,一半涂黑;身为圆柱形,下有4脚。2小木偶分置左右,为其使者,高不到5寸(有说约一尺)。常供在木搭小庙中,庙中有时同供有狗神、虎神、豹神和公鹿神等。据传,其为最清洁之神,妇女和小孩不能靠近。患头痛脑热病者祈求其保佑,愈后杀猪宰鸡还愿。祭期由许愿者自定,祭祀必须在夜深人静、星光月色下进行,不点灯。祭时将猪羊等祭品抬至神庙前,由※弗力兰(专司祈祷者)祝告,焚香草,以酒灌猪羊耳作祭。祭毕,将猪羊在野外宰杀,肉煮熟后请亲友共食,但在经期中的妇女不得参加。酒须客人自带,主人不备。天亮后,不管还愿肉是否吃完,需将剩肉和骨倒至人们不常去的远处,以免妇女和小孩践踏而触犯神灵。食肉者均须漱口、洗手,水倒在坑中以土覆盖。参加吃肉的人(有说指非同姓者)回家时需给主人留下一物,如帽、烟袋、手巾之类,次日再向主人取回,据说不这样,对主人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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