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斯
即“火不思”(392页)。
即“火不思”(392页)。
又作“乌哲定变”。契丹建国初期所平息的一起王位争夺事件。屋质(清代译“乌哲”),即耶律屋质,辽太宗时重臣,累官惕隐,掌皇族政教,尤得淳钦皇太后器重。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伐晋还军,卒于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魏书·西域传》作弗敌沙。《大唐西域记》作钵铎创那。《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作钵创那。《新唐书·地理志》作拔特山。《册府元龟》作勃特山。《往五天竺传》作蒲持(特)
即巴东蛮与建平蛮之合称。见“巴东蛮”(408页),“建平蛮”(1542页)。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附郭州(一说府治在渤海后期移卢州),领金德、常乐、永丰、鸡山、长宁5县。州治故址众说纷纭,今东北考古界力主在今吉林省和龙县西古城子;或说在该省敦化县敖东城;一说在桦甸县苏密城;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
1864—1923新疆哈萨克族诗人、音乐家。一生创作了大量诗歌,其中既有广大牧民喜闻乐见的口头歌谣,也有饱含战斗激情的叙事长诗。最著名的有《萨里哈与萨曼》、《木马》、《法兰西国王》、《努赫曼与纳合木》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专管活佛衣食住行诸事。是※商卓特巴的助手,在其支配下履行职责,下属有※尼尔巴。为活佛府邸的主要办事人员。
?—1150金宗室、大臣。本名乙辛。女真族。完颜氏。金源郡王※完颜宗翰孙。初为西南路招讨使,迁汴京(今开封)留守,进兵部尚书,拜参知政事。皇统八年(1148),与乌林答蒲卢虎等廉察郡县,还,拜平章政事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勃寒领部而得名。原居勇士川(苑川东,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东晋宁康元年(373),勃寒掠陇右,为前秦苻坚所遣镇西将军乞伏司繁击败,惧而请降,勇士川归司繁镇守
1801—1861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被确认为洛桑年智华之转世,于嘉庆十年(1805)迎请坐床,十二年(1807),在嘉木样前出家,十六年(1811),入经院学习。二十五年(1820)从贡塘·嘉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