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妻姐妹婚

妻姐妹婚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娶亡妻的姐妹,即“续娶妻姐妹婚”。《左传》:卫庄公娶陈女厉妫,生孝伯早死,娶其娣戴伪生桓公。近代维吾尔、土家、景颇、鄂温克、鄂伦春、珞巴等族,亦如此。不少学者认为,此种形式为“妻姐妹婚”之典型。其二为一男子同时或先后娶几姐妹为妻。实为一夫多妻制之一种形式。古文献记载颇多,《史记》:尧“以二女妻舜”。春秋时贵族盛行姻娣婚。《公羊传》:“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指姐姐出嫁时,须随嫁一妹和一侄女,或数妹同时随嫁。《左传》载,穆伯娶莒国的戴己和声己两姐妹,声己即为随姐出嫁之娣。春秋以后,中原很少再行此俗,而少数民族地区尚继续流行。《晋书》称刘聪以太保刘殷二女为贵嫔,又以刘殷孙女4人为贵人。《魏书》记载太武帝拓跋焘娶赫连屈丐三姐妹;孝文帝先后纳冯熙3个女儿为后妃。明代建州女真有“婚嫁娶其姐,则妹以下皆随为妾”的风俗。近代西藏的僜人、赫哲、黎和独龙等族,仍保留这种婚姻形式。门巴族则多由男子入赘女家,与几姐妹先后成婚。个别学者将此类称做“夫姐妹婚”。妻姐妹婚残存原因:一曰,为保持夫妻双方两个家族之间的姻盟关系和利益;一曰,为便于照顾亡姐之遗孤。亦有学者认为,当与买卖婚或宗教因素有关。

猜你喜欢

  • 鄂克济哈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初任侍卫,署副都统兼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偕副都统色格率军驻河南府,备御吴三桂。寻同将军阿密达赴西安、兰州等处征讨叛镇王辅臣,以功受奖。继随抚远大将

  • 不花帖木儿

    蒙古国勋戚。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孙,※脱劣勒赤与扯扯干公主之长子。元宪宗三年(1253),率斡亦剌兵随蒙哥汗弟旭烈兀西征波斯等地,称万户。其两位姐妹古巴克和完者哈敦为旭烈兀妃。子札乞儿、孙塔尔海均为

  • 剌鲁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罗罗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卫治在今黑龙江省宾县西蜚克图镇以东。

  • 阿塔利克

    突厥语atalik音译。原义为“接替父位者”。在※叶尔羌汗国为重要的荣誉官职,是汗或速檀的师傅。中央一般不设此官,只在幼主临朝时设置。成年的汗有时也任命某位王公担任此职。被任命者享有殊荣,如同中原王朝

  • 冶熙但璧呢玛

    1849—1875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四世(一作五世)。亦译业希丹毕呢吗、也摄丹丕尼玛、叶熙丹璧尼玛等。加佛教传说的13位先世,亦称第十七世。生于青海西宁之扎拉通地方。藏族。父名童郎波,母名

  • 金徽宗

    见“完颜宗峻”(1156页)。

  • 屯屠何

    即“休兰尸逐侯鞮单于”(795页)。

  • 蓝帽回回

    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 温迪罕达

    金大臣。本名谋古鲁。字子达。盖州(治今辽宁盖县)按春猛安人。女真族。温迪罕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授固安主簿,历任信州判官、顺州刺史、南京警巡使、监察御史、户部员外郎,累官太常少卿,充陕西元帅府

  • 裴安定

    唐时疏勒王。仪凤(676—678)时,其国为吐蕃破。开元十六年(728)唐朝遣大理正乔梦松摄鸿胪少卿册其为疏勒王,后事迹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