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兰奚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阑遗监以收留之,招主认领。其无人认领的人口即称孛兰奚或阑遗户,通常由官府拨与荒地屯田。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阑遗监以收留之,招主认领。其无人认领的人口即称孛兰奚或阑遗户,通常由官府拨与荒地屯田。
即“古邹大加”(442页)。
清官署名。为中枢机关内阁设立的机构。主要职掌蒙、回、藏等文字的释译。设侍读学士2人、侍读2人、中书16人、帖写中书16人,均由蒙古族充任。凡颁发诰敕、敕赐碑文、匾额、武英殿蒙文书签及各体印文等,皆由其
西夏桓宗李纯祐墓号。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西约40公里的贺兰山东麓西夏皇陵内。
突厥语音译,意为“商人”、“贸易人”。原籍多为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或安集延人。其中多数没有产业,以贩运为生,居住伊犁,为准噶尔贵族及幽禁于伊犁之和卓从事贸易。社会地位低微,与※塔兰奇人
①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领伊、蒙、沱、黑、比五州。治伊州,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密山县东南临湖村西废墟;亦有多说,即:在该省依兰县附近;在松花江支流呼兰河流域;在兴凯湖以北穆棱河流域,或兴凯湖西岸;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涅刺室韦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组为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司(辖地为今内蒙古伊盟东北部、巴
见“斡兰河卫”(2427页)。
?—926五代后唐宗室。西突厥别部沙陀人。祖籍陇右金城。唐末河东节度使、晋王※李克用第三子,后唐庄宗※李存勖次弟。同光二年(924)正月,以振武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同平章事权知潞州留后。二月,为潞州节
见“札鲁忽赤”(435页)。
见“慕容暐”(2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