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浑
一译布欢,见“巴郭”(405页)。
一译布欢,见“巴郭”(405页)。
见“耶律昭”(1303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榆鲁为天祚皇帝※永昌宫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统兵官。《百夷传》:“昭录领万余人”,相当于万夫长。
青海玉树喇嘛寺掌管贸易之人。一般由寺院喇嘛推举。每二年或三年外出进行贸易一次。盈利所得,部分由寺僧均分,余下部分供自用。亏损财要藉财产以供赔偿。
?—1214金大臣。学者。本名按出。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速速保子猛安人。女真族。徒单氏。北京副留守乌辇三子。幼聪慧,7岁习女真文,大定九年(1169),从编修官温迪罕缔达学古书,习作诗、策,
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代王※拓跋什翼犍孙,地干子。登国(386—396)初,封南安公。皇始元年(396),道武帝拓跋珪亲征中山(今河北定县),奉命留守京师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次年,传闻魏军
1855—1886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内蒙古乌拉特旗广觉寺活佛。出生于乌兰察布盟四子王旗热西家。名奈曼道尔济。咸丰四年(1854),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三世于赴西藏途中落水而死后,十年(1860)
金猛安谋克部女真户所纳赋税名。亦称“牛具税”。仅在女真族中实行。汉人和契丹人中无此税。即从牛头地所征的地税。女真族在建立金朝前土地公有,并无赋税。建国后,根据女真族聚族而居的实际情况,在猛安谋克的正户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
即“段庆”(16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