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罗乃王
明代东蒙古科尔沁(好儿趁)部领主。一作孛罗海。孛儿只斤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锡古苏特长子。约景泰三年(1452),父被瓦剌首领也先所杀,本人被羁留瓦剌,险遭也先杀害。后被高丽的喀喇沁太夫人救出瓦剌,送至科尔沁部其弟乌讷博罗特王处,成为科尔沁王,汉文史籍称之为西王。天顺七年(1463),曾遣使向明廷朝贡。至成化六年(1470)还与癿加思兰等相率活动于漠南。一说汉文史料中的孛罗乃与博勒呼济农(孛罗忽)同为一人。
明代东蒙古科尔沁(好儿趁)部领主。一作孛罗海。孛儿只斤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锡古苏特长子。约景泰三年(1452),父被瓦剌首领也先所杀,本人被羁留瓦剌,险遭也先杀害。后被高丽的喀喇沁太夫人救出瓦剌,送至科尔沁部其弟乌讷博罗特王处,成为科尔沁王,汉文史籍称之为西王。天顺七年(1463),曾遣使向明廷朝贡。至成化六年(1470)还与癿加思兰等相率活动于漠南。一说汉文史料中的孛罗乃与博勒呼济农(孛罗忽)同为一人。
1099—1157金宗室、大臣、学者。本名乌野,亦作乌也,字勉道。女真族。完颜氏。金穆宗※盈歌第五子。自幼好学,人称秀才。年16,从太祖阿骨打攻宁江州(治今吉林扶余县东石头城子),后从完颜宗望追击辽天
氐族的一支。出自汉武都白马氐之后。原居武都(治今甘肃西和县南),后迁陇右略阳临渭(治今甘肃秦安东南)。十六国前赵时,其豪帅蒲氏(后改为苻氏)率部众徙居关中高陆(今陕西高陵)。后赵时,率众至枋头(今河南
明代地方官员。字白夫。广西武缘县止戈乡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知书识礼。弘治八年(1495),应乡试中举。先后赴浙江兰溪县和仁和县任“教谕”,潜心施教,诲人不倦,生员深感其德。正德十年(1515),升
见“火臣别乞”(394页)。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字士光。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刘聪子。自幼兼习文武。光兴元年(310),父即位,封河内王、抚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领兵4万攻晋洛阳,掠梁、陈、汝、颍,
清朝大臣。又名俘习浑。蒙古正白旗人。纳穆扎尔第三子。乾隆四十五年(1780),受命驻西藏办事。四十八年(1783)回京。五十五年(1790),任驻藏办事大臣。五十六年,廓尔喀侵入后藏,占据聂拉木,其因
由官方统制的互市。中国历代内地王朝为取得周围民族的马匹和其他土产,特设一些机构和市场,管理、统制或垄断这种贸易,与民间的贸易(民市)相对而言,称为官市。明代,两者的界限更为严格。明廷为保证收购足够的马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为“喀什噶尔所属山川”。《西域水道记》作哈喇库勒。《西北边界图地名译汉考证》作喀喇库里。即今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东北部帕米尔高原上的喀拉湖。
藏语音译,意为“仆人”。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等级之一种。有男女之分,男者称“约波”,女者称“约么”。初与“阐”无多大差别,故有时以“阐约”统称“奴仆”阶层。后逐渐有了区别,在奴隶起义后的宋代,约有一定人
清代一种随旗行走、无固定职事的官员。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参差不一。清代无实职而有爵俸,有职位却无实权者,原属“闲散世职”。其中有“不掌图记(印信)”的佐领(正四品武官)属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