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宁
明末清初四川建昌土官。彝族。其祖先自元迄明,世袭建昌宣慰司(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市)宣慰使。明末泰宁袭宣慰使。清顺治十六年(1659)降服,呈缴明所授印信、号纸,命仍约束部众,管有大石头、长村、继事田、利扼、上芍果、阿史、纽姑、上沈渣、下芍果、上势水、小凉山慕西、右利厄、阿石、者加14地头目。
明末清初四川建昌土官。彝族。其祖先自元迄明,世袭建昌宣慰司(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市)宣慰使。明末泰宁袭宣慰使。清顺治十六年(1659)降服,呈缴明所授印信、号纸,命仍约束部众,管有大石头、长村、继事田、利扼、上芍果、阿史、纽姑、上沈渣、下芍果、上势水、小凉山慕西、右利厄、阿石、者加14地头目。
见“健贝崔臣丹增”(1889页)。
见“斡里”(2424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幕僚。清代置,分掌宣抚司文案、刑名、钱谷等。见“宣抚使”(1746页)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
见“拓跋珪”(1357页)。
1476—1556东科尔寺一世活佛。藏族。生于青海巴尔康东科尔地方。父绒布隆巴,家贫,以乞讨为生。他幼年出家,赴木雅热甫岗拜师学经。后转赴西藏,在色拉寺下院绒布康村,拜绒布格底曲杰为师,尽学佛典。后返
撒拉族历史上一种与土司制度紧密相连的伊斯兰教宗教制度。伊斯兰教什叶派以尕最(总掌教)为首的宗教统治系统。相传撒拉族先民东迁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后,为防止对伊斯兰教教义的误释,从中亚聘请40位
?—1703清朝大臣。字元灿。满洲正红旗人。少颖敏,兼通满、汉文。初选任旗下七品官,补宗人府主事,升副理事官。奉命督浙江南新关榷税,以廉洁勤谨著称。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征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