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弘吉剌部主德薛禅后裔丑汉驸马由永丰王(一作永丰郡王)进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弘吉剌部主德薛禅后裔丑汉驸马由永丰王(一作永丰郡王)进封。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0月29日(清光绪八年九月十八日),清朝哈密帮办大臣长顺与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伊犁签订。此条约为※《中俄改订条约》第七、九条的派生物。共3款。规定自那林
参见“途鲁吉”(1900页)。
见“甫门卫”(1047页)。
即“纳合椿年”(1272页)。
契丹开国初期在战争中获取给养的一种方式。最早见载于《新五代史·契丹传》:“胡兵人马不给粮草,遣数干骑分出四野,劫掠人民,号为打草谷。”契丹兵制,凡民年15以上,50以下,皆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
见“隆务兰切千户部落”(2138页)。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南山矿区鱼儿沟。1976至1978年开始发掘。古墓石室盖木、多人丛葬。出土大量彩陶器、木器、小件铜器、海具、兽骨等。彩陶图案以三角纹为主。晚期墓葬中还出土有铁器、丝织物。为春秋至战国时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怒语音译,意为“父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辈及母亲姐妹辈的丈夫的统称。后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父亲者称“扑茂”,幼于父亲者称“扑拉”或“扑吞”,意为“大父”、“中父”和“小父”,但
参见“傣”(2242页)、“傣族”(22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