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以母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简称母系制,泛称母权制。萌芽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向父系氏族制过渡。每个氏族由共认出自一个女始祖的后裔组成,有一定居住地域,生产资料归氏族公有
唐羁縻府名。岭南西道最高羁縻衙署。贞元年间(785—805)置,治所在邕州(今广西南宁)。初辖个羁縻26,个羁縻州。为峒僚人(今壮族先民,在越南称岱族或侬族)聚居区,属侬峒、黄峒者多。以其首领为都督、
傈僳语音译,意为“魂”。旧时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认为人体与魂相依相伴,并受其主宰;一旦魂离人体,须请※“尼扒”或※“尼古扒”(均为巫师)进行“招魂”,让其复归人体,否则便会体弱、生病,甚至死亡;人
即“吐蕃”。敦煌文书藏文卷子将“吐蕃”写作“土蕃”。称“吐蕃赞普”为“土蕃天子”。详见“吐蕃”(765页)。
见“吕光”(775页)。
过去广西大瑶山和贵州部分瑶族地区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根据参加村落的不同范围分总石牌、大石牌和小石牌,可以包括瑶族不同支系的村民,还可吸收散居当地的汉人参加。石牌头人不由选举产生,由四五个群众公认的自然
唐宋时邕州羁縻州服兵役的农奴。最早见于北宋王安石《论邕州事宜》:“其选择管内丁壮事艺精强之人,与免诸般科率工役,则谓之田子甲,又谓之马前牌。”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亦谓:田子甲“言耕其田而为之甲士也”
贵州水西土司区划名。“则溪”,彝语音译,意为“仓库所在地”。贵州水西(鸭池河以西)安氏土司(初治贵阳城西半部,后移治黔西城)所辖十二则溪,初为仓库所在地,设官驻兵管理,后演变为行政区划和军事据点。每一
中国古代北方一些游牧民族的官号。诸史籍亦译作莫弗、莫贺弗、莫何弗、莫何去汾、莫贺咄、莫弗纥等。见于匈奴贺兰部、乌桓、柔然、高车(敕勒)、室韦、契丹、乌洛侯、突厥等民族。《通典·边防十三·突厥上》云:“
参见“砍戛”(16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