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佥事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见“钦差镇守辽东太监”(1671页)。
西汉时匈奴王。虚闾权渠单于(前68—前60年在位)时,为郝宿王,执掌重权。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虚闾权渠单于死后,使人召诸王来会,但未至,单于妻颛渠阏氏与其弟左大且渠(官名)都隆奇共谋立右贤王屠耆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杆”。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中的萨满(巫师),在其住房西侧立神杆3根或4根,作为祭神献供物之处。立3根的,中间一根高一些,长丈余,上绘有蛇、龟、虾蟆、,四脚
见“千金公主”(121页)。
辽代中朝大臣、学者。字特末隐。契丹族。楮特部人。史载其性和易,笃学、好礼法。圣宗朝入仕,太平年间,领牌印、直宿,累迁北院枢密副使。善写奏章,每奏皆详明,屡受赞赏。及兴宗即位,受命与林牙耶律庶成修《律令
地名。简称乌拉。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顺治初年设城。城在松花江东。城周15里,4门。内有小城,周2里,东西各1门。中有土台,高8尺,周百步,为清代较早设城之一。旧为乌拉贝勒布占泰所居。康熙四十二年(1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彝语音译,意为“冤家械斗”。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主家支之间的血族复仇。汉语俗称“打冤家”。※兹目和※诺伙贵族集团,利用家支组织的力量进行血族复仇,争夺土地、财物、奴隶,解决婚姻纠纷等。如某人亲属被杀或财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麻书藏区地方基层组织之头人。为世袭村长。一般每村1—2人。个别村有4人者。主管全村事务,每年每人需有两个月到保证公署值班,自备伙食,无报酬。领有一定数量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