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诏省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见“可汗”。
?—1096宋代云南大中国国王。一作高升太。白族。大理人。※高智升子。大理国第十二世国王段廉义(1075—1080在位)时,为清平官兼九爽(省)之事,誉望日重,与父领有鄯阐(今昆明)及周围地区。宋神宗
后突厥汗族。※乌苏米施可汗之子。受命辖西杀。唐天宝(742—756)初,拔悉密、葛罗禄、回纥3部共攻后突厥,其父败亡,遂与西叶护阿布思率5千帐降唐,受封怀恩王。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候补知州沈潜修纂。光绪二十三年(1897)以后成书。手抄本。两函10册,共20卷。卷一参修姓氏、凡例、星度、建置;卷二巡幸、公署,卷三疆域、职官;卷四山川、学校;卷五典礼、田赋
哈尼族土司。据《明史·云南土司传》宣德八年(1433)置。钮兀、五隆诸寨在和泥之地,其酋任者、陀比等朝贡至京,以地远蛮多,奏请授职以总其众。遂设长官司,以任者为长官,陀比为副。《天下郡国利病书》:其地
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
见“苏尔慎”(1004页)。
东汉佛教译经师。简称支谶。月氏人。笃持法戒,操行纯深,性度开敏。汉灵帝(167—189年在位)时,游步洛阳,传译梵文,成《道行般若经》、《般舟三昧经》、《首楞严经》、《阿阇世王》等经10余部。所译经皆
见“火真”(391页)。
书名。清洪钧撰。20卷。钧于光绪十三年至十六年(1887—1890)出任驻俄、德、荷、奥公使,得俄人贝勒津所译※《史集》及多桑所著《蒙古史》等,命使馆职员译为汉文,据以与汉文史料相参证,著成此书。其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