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镶红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旗,南抵大同边外长城,北接四子部落界。总管驻布林泉。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一带。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旗,南抵大同边外长城,北接四子部落界。总管驻布林泉。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一带。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镇国公※托多额尔德尼嗣子。初授侍卫,擢内大臣、上驷院卿,兼蒙古正黄旗佐领。康熙五十一年(1712),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五年(1716),因青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敦卫。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扎童、撒儿忽等处女真首领4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儿忽卫同时设立。治今何地未详,约在黑龙江下游撒儿布湖附近。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
蒙古国和元代由蒙古人组成的兵种。蒙古军士“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元史·兵志一》)其制:家有男子,15以上,70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西夏文契约。手写,行书。1页13行。正文7行,记西夏光定未年(1223)四月二十六日党项人耶和小狗山向另一党项人合讹阿金刚借3石谷物,至同年八月一日须还4石5斗,即3个
?—530北魏宗室。字显顺。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城阳王※元鸾子。粗涉文史,颇有吏才。正始二年(505),父卒,袭封城阳王。授游击将军,出为河内太守,在郡有治绩,享时誉。孝明帝时,为
西域古族名。又作呼揭、呼偈、呼得。位于乌孙西北,与丁零、坚昆为邻。汉代为匈奴属部。三国时拥兵万余。从事游牧。有好马及貂。
一种古老的捕鱼方法。亦作“挡亮子”。流行于我国许多地区,居今黑龙江省、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地区的赫哲、鄂伦春等族也用此法捕鱼。两族的用料及挡法不仅与其他民族有差异,彼此也不尽相同。鄂伦春族根据春天冰雪融化
见“貊”(1732页)。
古地名。在今甘肃天水县东、清水县南。春秋战国时为绵诸戎所居。秦向西扩张,降其众,设道以统治之。东汉省,魏改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