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元代专门管领河西(原西夏)乐人的机构。属仪凤司掌管。至大四年(1311),改为天乐署。
1645—1701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栋鄂氏。内大臣鄂硕之子。年十四,袭三等伯。康熙十三年(1674),随安亲王岳乐率军征讨“三藩”叛乱,转战江西、湖南。师还,因功擢领侍卫内大臣,列议政大臣。二十
见“撒麻耳干”(2495页)。
见“脑毛大”(190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费雅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法因河等处女真首领秃刺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古木河等2卫同时设立,以秃剌等为指挥。十年(1412)三月,兀速麻河等处女真首领把失
?—1674清朝大臣。又作星内。满洲正白旗人。觉尔察氏。辛泰之弟。初为二等侍卫兼佐领。从太祖努尔哈赤征明。天聪七年(1633),驻守辽河。八年,随太宗征蒙古察哈尔部。同前锋略大同。论功授云骑尉世职,授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原为霍集斯辖属。乾隆二十年(1755),受霍集斯遣派,协擒达瓦齐父子于乌什城郊,献于清。二十三年(1758),从清军征布拉呢敦、霍集占,被围于喀喇乌苏(黑水)
参见“闽濮”(1727页)。
见“潢河”(24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