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巫师的一种称呼。过去当地怒族人认为这种人不仅能给人驱鬼治病,还能到阴界去把失去的魂魄招回来,但也能摄取人的灵魂致死。所以有些人对他们敬而远之,甚至发生过驱逐和杀害他们的事件。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巫师的一种称呼。过去当地怒族人认为这种人不仅能给人驱鬼治病,还能到阴界去把失去的魂魄招回来,但也能摄取人的灵魂致死。所以有些人对他们敬而远之,甚至发生过驱逐和杀害他们的事件。
523—586北周、隋朝大臣。字仲乐。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周许国公※宇文贵之子。史称其幼敏慧,善骑射。曾从周齐王宇文宪征突厥,以功拜仪同三司,赐爵兴固县公。后与韦孝宽共镇玉壁(今山西稷山西
见“叟”(1703页)。
见“绲戎”(2143页)。
1902—1962蒙古族民间艺人和诗人。内蒙古哲里木盟扎鲁特旗回苏屯人。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自幼喜爱好来宝、说书。8岁入王府当奴隶。9岁被王爷作为“许愿”的供品,送入寺庙当喇嘛。曾三次潜逃,被捉回,1
?—407十六国时期鲜卑多兰部首领。又作没奕干。为本部帅,率众驻牧高平川(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故又称高平鲜卑。东晋穆帝升平四年(360),领众数万降前秦,被苻坚徙置于塞外,封安定北部都尉。孝武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
书名。近人张维(字鸿汀,甘肃临洮人)编撰,民国十五年(1926),陇右乐善书局印行。正文20卷、附表3卷、序录1卷、卷首有刘尔炘序。卷1—2为帝纪(伏羲氏、女娲氏等);卷3—18为列传(孔门三子、臣工
1604—1636清初将领。又作萨哈廉。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第三子。通晓满、汉文字,战功卓著,政多建树。初授台吉。后金天命十年(1625),统兵援救蒙古科尔沁部,拒察哈尔
普米语音译,又称“韩规”。普米族对巫师的一种称谓。主要替群众驱鬼治病,主持送葬,婴儿起名,青少年举行成年礼等仪式。举行仪式时,用栗树根削成不同形状的女鬼,埋于地下,然后诵经文,由助手击鼓,吹螺号,丁巴
见“坳瑶”(12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