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藏族地区葬俗中最高的一种葬式,佛教有名望的活佛和僧侣死后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之俗。其葬法:(1)较为普遍的是将火化的骨灰埋在砖塔内。(2)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放在“灵塔”之塔
见“廉米只儿海牙”(2385页)。
西夏惠宗朝高僧。封为安全国师。主持译经事业。惠宗和母梁太后曾亲临译场。后世有西夏译经图描绘其事。对西夏佛教发展有重要贡献。或为龟兹人。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30779人(1975年)。17世纪时仍主要聚居在中央山脉西侧,从事火耕农业,以灰烬为肥料。采猎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18世纪以来,为了获得新的生产空间,越过中央山
明代贵州水西宣慰司(治今黔西县)宣慰使。彝族。阿写子。隆庆(1567—1572)至万历五年(1577)间任职。史称淫虐。因家务之争杀原宣慰使安万铨之子安信,安信之兄安智告其谋反,并密结永宁宣抚使奢效忠
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名迪辇俎里,又作迪辇祖里、迪辇组里。唐赐名李怀秀,又作李怀节。属遥辇氏族。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在部落联盟军事首领涅里操持下,名义上经众部选举为联盟首领,依突厥例称“可汗
亦作“挞不也”、“塔不也”、“塔不烟”。契丹语音译,意为“耕田者”,后被借入女真语中。此词在契丹语中,应产生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祖父匀德实开始教民稼穑时,被女真语借入,亦可能在金献祖完颜绥可徙居海古水,
?—1233金大臣。又作完颜讷申,字正甫。女真族。完颜氏。参知政事完颜素兰之弟。出身女真策论进士。正大三年(1226),由斡林直学士充益政院说书官。五年(1228),转吏部侍郎。受命审理近侍张文寿、仁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香、香卓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五年(126
州名。唐龙朔二年(662)置,治所万安,辖万安、富云、博远3县,翌年又析振州之陵水来属。原为黎族及其先人居地,后有不少汉人移入杂居。天宝元年(742)改万安郡,至德初称万全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