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京师八回爵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174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厄尔德尼俄尔克他克他耐。博尔济吉特氏。青海※固始汗孙※衮布长子。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父死,受命袭多罗贝勒爵。五十五年(1716),青海诸台吉定盟,分领和硕
即“高泰运”(1916页)。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见“努努”(1262页)。
见“高附”(1907页)。
即“乌由罕”(332页)。
1379—1449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
?—555南北朝时梁将领。字君才。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其先世系乌丸王氏,一说为汉王霸后裔。梁右卫将军※王神念子。天监(502—519)中,随父自北魏奔梁。史称其“学涉该博,尤明《左氏春秋》,言辞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