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木忽而
见“玉木忽儿”(476页)。
见“玉木忽儿”(476页)。
纪传体史书。原称《太史公书》、《太史公记》或者称《太史公》。西汉司马迁(前145—前86)撰。130卷。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少好学,及长漫游名川大山,考察古迹,采集传说。父司马谈卒后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1832清朝蒙古王公。土默特部人。札萨克固山贝子朋素克琳亲第四子。嘉庆四年(1799),袭札萨克固山贝子。六年(1801)三月,命乾清门行走。十二月,尚四公主,授固伦额驸,命御前行走,赏双眼花翎。
衙署。钦差镇守辽东总兵官。钦差巡抚辽东地方都察院都御史、钦差镇守辽东太监共同听政的衙门。正统至成化间(1436—1487)称“镇东堂”。嘉靖(1522—1566)时改称“会府”,设于广宁(今辽宁省北镇
清代蒙古僧俗封建领主领有的世俗属民和喇嘛徒众的统称。蒙古语称“沙比那尔”,又作“沙比那尔”。清代,随着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发展,寺庙和上层喇嘛占有一定数量的属民,为寺庙和上层喇嘛放牲畜,做杂役,交纳贡赋
参见“阿沙”(1192页)。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称见于《新唐书》。《五代会要》记为奥质部;《新五代史》记为粤质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
①高句骊国官号。《北史》载:其国“大官”凡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言为十三级),分掌内外事。此为第八等级(《新唐书》将其置于第五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后汉书》、《三国
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达”,满语“长官”之意。为管理寺庙的喇嘛。地位在※札萨克喇嘛之下。蒙古各寺庙所设达喇嘛数目多寡不同,以其职务繁简而定。大寺按科分设札仓,管理札仓者常为达喇嘛。中等寺庙一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武宗海山子图贴睦尔(文宗)于泰定元年(1324)始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