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乌斯
即“乌斯多”(337页)。
即“乌斯多”(337页)。
西夏国号。景宗元昊天授礼法延祚六年(1043)与宋议和,以此国号上书于宋。有人认为是“白上(高)国”的汉译对音。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高宗弘历为纪念平定大小和卓木而撰。铭文以满、汉、维3种文字镌刻。记叙布拉呢敦和霍集占在伊西洱库尔淖尔被击败及逃奔巴达克山经过。原碑立于淖尔东北岸,光绪十七年(1891
契丹习俗与皇室重要礼仪。《辽史·国语解》称:“头鱼宴,上岁时钩鱼,得头鱼,辄置酒张宴,与头鹅宴同。”程大昌《演繁录》记:“达鲁河钩牛鱼,北方盛礼”,契丹尤为重视,“以其得否,为岁占好恶。”此乃上古渔猎
解放前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塔城地区组织委员会创办的报纸。1948年塔城以维、俄两种文字出版。主要报道国内外新闻、塔城区的政策与成就,揭露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对塔城地区革命形势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地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治蜂密山子。辖域东西约700余里,南北约100至500里不等。东接虎林厅,西邻依兰府,南界俄罗斯东海边省,北连临江府。唐属渤海境。辽属东京道。元
古兵器。为火炮、石雷、手雷之较早者。其制法:凿石令圆,中空以为炮,置土火药于其中,再置引火线以引火。使用时,点燃引火线,以手抛之。每发,辄杀伤数人。北宋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起义军围攻广州时曾
见“蓟县白塔”(2317页)。
西夏文类书。西夏刻字司刊印于乾祐十三年(1182)。页面22.7×16厘米,共5卷15章,142类,首尾俱缺,存72面。有诗体序言和目次。正文每面7行,被注释字为大字,释文在大字之下,系双行小字。内容
见“辖戛斯”(2445页)。
契丹语,意“烧甲”。契丹族对“小春节”(十月十五日)的称谓。每年十月,契丹五京进奉纸造小衣甲、枪刀、器械各1万副,至十五日,将其堆垛,契丹皇帝率臣僚望祭木叶山(相传族源神地),奠酒,用契丹字书状一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