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仔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些因借债无力偿还或被罚款无法缴纳而以身抵债的贫苦农民。有以孩子、自身或全家抵债者。终年受到主人的残酷剥削,经常遭受打骂,个别甚至被杀害,带有债务奴隶的性质,并且世代相承。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些因借债无力偿还或被罚款无法缴纳而以身抵债的贫苦农民。有以孩子、自身或全家抵债者。终年受到主人的残酷剥削,经常遭受打骂,个别甚至被杀害,带有债务奴隶的性质,并且世代相承。解放后被废除。
清代宗室郡王侧福晋、贝子正夫人所生之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列第四等。初制,郡王、贝子之女,无论其嫡生庶出,应封之时均以分封为县主、县君。康熙四十五年(1706)题准,庶出者同与嫡女一例授封,实为过优,从
唐代东北部族名。亦作涑沫靺鞨。靺鞨※粟末部壮大后的新称。原分布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附近松花江上游地区(一说在吉林市北以下的松花江北流段两岸,或说在今辉发河、松花江和牡丹江上游一带),后经隋炀帝时和高丽国亡
①藏传佛教寺庙。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郊。乾隆二十年(1755),清朝政府为庆祝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迎接蒙古各部王公朝觐而建。庙座北面南,依山成势。形制融汉藏样式于一体。前部布列山门、碑亭3座,镌乾隆御制
1837—1894清末反帝爱国将领。字冠廷。山东费县地方镇(今山东平邑地方镇)人。回族。出生于贫农家庭,幼孤,到处流浪,以皮匠谋生。咸丰六年(1856),由行伍投效江南军营,曾参与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官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西夏女兵名。党项羌妇女强悍好斗,常参预部族间的复仇。结仇者因力小不能复者,集邻族妇人,享以牛羊酒食,趋仇家纵火,焚其庐舍。夏俗敌女兵不祥,辄避去。
元朝地方官署名。世祖至元九年(1272)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立和林转运司。约至元十九年,改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掌军民、城郭、工局、仓廪、屯田、驿站等事务
见“引者”(399页)。
见“羌娜”(1140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