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蛮
汉代对巫山地区少数民族的称呼。秦置巫县,汉属南郡,故又泛称为南郡蛮。与※廪君蛮或※槃瓠蛮有渊源关系。分布在今四川巫山县。和帝永元十三年(101),以郡县收税不均,怀怨恨,遂在许圣等率领下屯聚举兵。次年,凭险拒守抗击荆州诸郡兵万余人进攻,久不能破。后官军自巴郡、鱼腹数路分道并进,部众乃散,许圣等归降,部众被徙至江夏,又称江夏蛮。宋朝时,又称为※沔中蛮。其后裔与汉、土家、苗等民族融合。
汉代对巫山地区少数民族的称呼。秦置巫县,汉属南郡,故又泛称为南郡蛮。与※廪君蛮或※槃瓠蛮有渊源关系。分布在今四川巫山县。和帝永元十三年(101),以郡县收税不均,怀怨恨,遂在许圣等率领下屯聚举兵。次年,凭险拒守抗击荆州诸郡兵万余人进攻,久不能破。后官军自巴郡、鱼腹数路分道并进,部众乃散,许圣等归降,部众被徙至江夏,又称江夏蛮。宋朝时,又称为※沔中蛮。其后裔与汉、土家、苗等民族融合。
即“阴河”(933页)。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宾客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王会清吏司。掌内札萨克各部旗的俸禄、朝贡、赏赐;外藩王公的俸禄、札萨克王公每年轮班来京朝贡的年班、贡品、入贡的随从人员人数、在京所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小娃”。亦作“穷教克”,即“买来的人”。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家庭奴隶或养子的称呼。其主要来源是通过买卖或人身抵债,多为儿童,一般称奴主为父母,与主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但劳动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亦是一种经济制度。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定立管理制度,以完善吐蕃政权,委5名官员专管经济贸易,称“五商贾”。经营范围主要与吐蕃邻族或邻区交易,据《德乌佛教史》载,其经营的地区及主
见“拓跋云”(1354页)。
见“萧酬斡”(1999页)。
旧时德昂族佛教中心之一。“雷列”,傣语“铁矿山”之意。位于今云南潞西县遮放坝尾龙川江之西,昔日为德昂族聚居区。佛寺建于何时无从稽考,盛时有和尚4—5百人。清中叶,随着德昂族迁徙而衰落,现已倒塌。佛寺北
见“耶律弘古”(1308页)。
我国宋代岛屿名。《诸蕃志》载:“流求国(指台湾岛),当泉州之东,舟行约五六日程。……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日人藤田丰八《岛夷志略校注》:“此乃《东西洋考》、《海国闻见录》之红豆屿是也”,即今之兰屿
书名。刘献廷撰。5卷。该书述清初史事多有考证,所记八旗制度以八旗兵饷为最详。有《畿辅丛书》、《功顺堂丛书》等本,1957年中华书局出版汪北平、夏志和点校本。对研究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