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巴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世代向主人支应各种徭役、实物和货币等负担,承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倘抗拒剥削或擅自逃跑,即要遭到残酷惩罚。其中绝大多数生活贫困,有许多人破产,降为※堆穷。只有不到3%的人,生活较富裕。个别人分化为农奴主的代理人。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世代向主人支应各种徭役、实物和货币等负担,承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倘抗拒剥削或擅自逃跑,即要遭到残酷惩罚。其中绝大多数生活贫困,有许多人破产,降为※堆穷。只有不到3%的人,生活较富裕。个别人分化为农奴主的代理人。
参见“前锋”(1742页)。
1904年英军上校荣赫鹏强迫噶尔丹寺长罗生戛尔曾等签订非法的《拉萨条约》,遭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清政府不予批准,为挽回主权,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派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等赴印度加尔各答,与英专
1667—174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阿颜觉罗氏。字瑶圃。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监生考授内阁中书。三十六年(1697),转中书科掌印中书,迁内阁侍读。四十一年(1702),监督芜湖税关。四十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所置所之一。亦作兀者揆野人千户所,窝集奎玛所。永乐三年(1405)八月,苦野木等处女真野人首领虎失木等39人来朝。同月,兀者卫别里哥秃等来朝,命设此所,以别里哥秃等9人为千百户,赐诰印
见“梅只”(1979页)。
辽、金时地名。女真语,“居室”之意。女真族本迁徙无常,至金献祖完颜绥可时乃徙居海古水(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北海沟河),耕垦树艺,始筑室,有楝宇之制,人呼其地为纲葛里。随着定居和居室的出现,反映客观存在的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神石。旧时珞巴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每个氏族的重要村子外,均设有一块巨石,凡出征进行氏族复仇和胜利归来的庆祝活动及氏族首领的任职仪式等,均在此举行
清朝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字子乘,号吏隐居士。长秀之子。咸丰六年(1856)进士,官工部郎中。著有《随轺笔记》、《玉林诗草》、《可青诗余》及《鉴初集》。
即“马訾水”(179页)。
明末喀尔喀蒙古法典。1970年以普日来为首的“苏蒙考古学调查队”,在蒙古国肯特山麓布尔根地方答兴齐楞苏木一佛塔中发现一些法律文书,以蒙文书写于白桦树皮上,长10厘米,宽14厘米,左端装订成册,包括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