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的一个社会等级。即没有领种差地的无地户。有原来即无土地者,亦有差户失去土地地位下降或外地流落而至者。大都靠当雇工或经营小商、小手工业为生。除少部分外,依法不负担差役、粮赋。经济上受
1768—183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五任堪布。藏族。嘉木样二世兄弟昂拉百户洛哲之长子。入拉卜楞寺,由嘉木样二世授沙弥戒,学习藏文。乾隆四十九年(1784),随嘉木样赴西藏拜隆多喇嘛强为师。后获拉然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见“脱列哥那”(2082页)。
1820—1892藏传佛教宁玛派僧人。全称绛央钦泽旺波·衮噶丹白坚赞贝桑布。藏族。生于德格,出身贵族虐氏。12岁被认定为活佛。道光二十年(1840),周游卫藏3大寺及萨嘉寺,寻访圣迹,依150余大德为
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下朵”。元代史籍中对藏族聚居地区的译称。又译脱思麻、秃思马等。包括今青海、甘肃等省藏族地区。元于此设吐蕃等处(又称朵思麻)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置驿站13以通乌思藏。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泼昆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抹里。
清初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师范长子。顺治十六年(1659),袭父临洮卫指挥使职,管理土司事务。任职不久,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