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剌术黑
见“巴而术阿而忒的斤” (420页)。
见“巴而术阿而忒的斤” (420页)。
唐地方政权机构名。唐武德元年(618),改隋汶山郡为念州,领汶山、北山、汶川、通化等县。三年(620),置总管府,次年改为南念州。七年(624),改为都督府。贞观八年(634),改为茂州都督府,以郡有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马尔康县境内。为嘉绒藏区较大土司之一,原辖督部、茶铺、四大坝三农业区、一牧业区。其始祖良尔吉,原为杂谷土司之土舍,乾隆十三年(1748),从征金川有功,被封为长官司
撒拉语称萨力,意为“独木舟”。旧时撒拉族原始渡河工具。流行于青海、甘肃黄河上游地区。系由整根粗大圆木凿槽而成,长约3米,宽仅容人,每次可载3—5人。渡河时,将其推入水中,人坐(或蹲)中间,两手紧抓船沿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原任干崖长官司(治今云南盈江县东北旧城)副长官,以归附后屡建功,由总兵官沐昂举荐,于正统六年(1441),升为长官,赐以彩币。九年(1444),升干崖为宣抚司,任副宣抚使。据干崖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藏语音译,意为“汉公主”。又写作藏汉复合词“贾萨公主”。藏史多用此指唐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参见“文成公主”(388页)、“金城公主”(1477页)。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初名“礼拜寺”。位于北京市东四。明正统十二年(1447),后军都督府都督同知陈友修建。景泰元年(1450)赐名“清真寺”。大殿拱形门楣上刻有《古兰经》经文,系库法字体。寺内有明朝
元代河西(西夏)僧人。又作杨辇真加、怜真加、怜真加瓦。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得江南。十四年,命其与亢吉祥并为江南释教总摄(又作江淮释教总摄),免除其所摄僧人租赋,并禁扰寺宇。二十一年(1284
古墓名。一称阿帕克霍加麻札。讹传为“香妃墓”。位于今新疆喀什。清崇德五年(1640)左右建。初称玉素甫霍加麻札。康熙三十四年(1695),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死,埋葬于墓旁,始有是称。麻札原为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改石耶洞府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隆为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五年(1658),长官杨胜美帅众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号纸。后其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