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尔萨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台吉。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弟。因不肯追随霍集占叛乱,于乾隆二十年(1755)徙居布鲁特(今柯尔克孜)聚居区。继迁玛尔噶朗(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二十四年(1759),受定边将军兆惠使者达克塔纳招抚,内附。次年,进京朝觐,授三等台吉,留居北京,隶蒙古正白旗。五十三年(1788),获世袭爵位。为居京“八回爵”之一。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台吉。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弟。因不肯追随霍集占叛乱,于乾隆二十年(1755)徙居布鲁特(今柯尔克孜)聚居区。继迁玛尔噶朗(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二十四年(1759),受定边将军兆惠使者达克塔纳招抚,内附。次年,进京朝觐,授三等台吉,留居北京,隶蒙古正白旗。五十三年(1788),获世袭爵位。为居京“八回爵”之一。
壮族先民乌浒人葬俗。流行于古贵州(治今广西贵县)。据《太平寰宇记》卷166载:贵州连山数百里,有俚人,皆为乌浒之夷,“诸夷率同一姓,……居止接近,葬同一坟,谓之合骨,非有戚属,大墓至百余棺,凡合骨者则
见“劾里钵”(1495页)。
西羌的一支。参见“牢姐羌”(1169页)。
满语音译,“重兵”之意,系指炮兵。后金天聪八年至顺治十七年(1634—1660),满汉语均用以称谓汉军一旗及八旗汉军。天聪五年(1631)春,后金汉匠首次铸造红衣大炮成功,共得40门,遂以佟养性统辖八
即“乌斯多”(337页)。
925—959?辽皇族。字铎衮。契丹族。隋国王※耶律释鲁庶子。机警有辩才。会同五年(942),年18,见太宗颁诏天下,广求直言,遂乘牛赴京求见,时逢太宗出猎,拒见,乃言:“臣以陛下急于求贤,是以来耳,
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藏文写作“nang rje po”。其意解释不一。藏文直译为“内王”,故又有译为“内相”者;一说可能是“万户都护”或“州内万户长”。在敦煌藏文文献中多见任此职者。敦煌文献伯
唐代突厥族葛罗禄部西支首领。其部原游牧于北庭西北、金山以西地区。因地处东,西突厥间,常视其兴衰附叛。永徽(650—655)初附唐。开元(713—741)初,葛罗禄部遣使入唐。天宝十二年(753)率军助
西夏官署名。朝廷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西夏《天盛律令》和《官阶封号表》皆不载。
清代藏族学者。道光八年(1828),著有《德格土司传》,详载德格地区(今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司家族史,是研究该地藏族历史的重要史料,颇有声誉。有木刻版传世,版存德格印经院,共54版。1968年捷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