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百
见“锡伯族”(2364页)。
见“锡伯族”(2364页)。
佤语音译。“克里姆”意为“大伙做”,“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合伙耕种的称呼。佤族社会虽以个体家庭为经济单位,但普遍存在二三户联合耕种,其原因有:耕地为双方所有,一方缺乏土地、种子或
书名。又称《主巴庆喜妙传》。作者主巴袁嘎雷贝班党,简称主巴袁雷(1455—1529)。作者属藏传佛教噶举派主巴葛举支派,为该派中主巴支派三颠僧之一主嫩(意为主巴颠狂者)。实际指其放荡不羁、语出狂言、性
见“乌鲁”(331页)。
清代宗室女的封号。(1)入八分镇国公及辅国公正夫人所生格格临婚时封此;(2)多罗贝勒侧夫人所生格格亦封此。皆授之诰命(卷轴式文书),品级相当于镇国将军夫人,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五品。身属“近支”者,与额驸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蒙古国及元朝将领。又译阿塔赤。阿速氏。万户昂和思之子。太宗十年(1238),蒙古西征军至其地,随父归降,统阿速军千人从征。师还,任蒙哥宿卫。宪宗八年(1258),随汗征蜀,战剑门、钓鱼山,皆有功。中统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名。隶湖广行省,辖境包括今广东西南部、海南岛和广西小部分地区,统雷州、化州、高州、钦州、廉州五路;南宁(今广东儋县西北)、万安、吉阳(今海南省崖县西)三军及乾宁安抚司(今海南省琼山)
?—1626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永子。万历二十五年(1597)父卒后,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管卫政、屯务。以原屯政多以常例病民,百姓苦之,遂力革弊政旧习,为众称颂。万历(1573—1620)中,曾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两级基层行政设施。有的城关隅下分若干坊,有的城关只分为若干隅或若干坊,无两级之分。隅设隅正,坊置坊正,由当役之诸色人户中轮流充当,任期1年或1季。有时一隅或一坊
东晋及南朝时对一些已归附朝廷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征收的租物。据《隋书·食货志》载:东晋、南朝及隋初,对南方“诸蛮陬里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其赕物,以裨国用。”但隋文帝即位不久,为了稳定南方民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