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遐龄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兵部主事,累迁刑部郎中。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河南道御史,历迁内阁侍读学士、宗人府府丞、内阁学士、工部右侍郎、湖广巡抚等职。三十八年(1699),奏准将湖北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7府应征匠役班价银千余两,摊入地丁银带征。四十年,以参处黄梅知县李锦不实,致使县民万人闭城留锦,被降一级留任。雍正元年(1723),以其次子年羹尧安抚西藏、平定青海之功,加封尚书衔、太傅一等公。三年,以羹尧获罪,革职。卒,恩准还原职。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兵部主事,累迁刑部郎中。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河南道御史,历迁内阁侍读学士、宗人府府丞、内阁学士、工部右侍郎、湖广巡抚等职。三十八年(1699),奏准将湖北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7府应征匠役班价银千余两,摊入地丁银带征。四十年,以参处黄梅知县李锦不实,致使县民万人闭城留锦,被降一级留任。雍正元年(1723),以其次子年羹尧安抚西藏、平定青海之功,加封尚书衔、太傅一等公。三年,以羹尧获罪,革职。卒,恩准还原职。
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见“喀什噶尔”(2205页)。
契丹特殊的习俗与刑罚。《辽史·国语解》:“凡帝亲征,服介胄,祭诸先帝,出则取死囚一人,置所向之方,乱矢射之,名射鬼箭,以祓不祥。及班师,则射所俘。后因为刑法之用。”《礼志》载之,归“皇帝亲征仪”;《刑
①古族名。羌人的一支。以该地有白兰山(今青海黄河源西北布尔汗布达山)故名。南北朝时分布在今青海南部柴达木河流域以及四川西部地区。东北邻吐谷浑。以游牧为生,“随逐水草,庐帐为屋,以肉酪为粮”。与党项羌关
见“功德使司”(427页)。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废主李期年号。自公元335—338年,凡4年。
契丹王朝时期,辽太祖长子耶律倍所置藏书堂名。位置在今辽宁北镇医巫闾山山顶。耶律倍不仅出身显赫,并善文章,喜藏书,工绘画,知音律,精医药,为有辽一代著名的政治人物和文化人物。《辽史》本传称:“倍初市书至
见“烛偎水部”(1929页)。
地名。位于今山东益都西北。东晋穆帝永和六年(350),辽西鲜卑段龛自令支(今河北迁安县西)率部南徙,东据其地,称其王。十二年,为前燕所破,城失,归降。长乐元年(399),南燕都城滑台(今河南滑县东)为
书名。原为藏文手抄本。未署撰者姓名。收在德国弗朗克1914—1926年所著两卷集英文版《印、藏古代文物》中的第2卷。前半部记载吐蕃王朝崩溃后,部分吐蕃王族逃往阿里、拉达克情况,但以阿里地区为主,着重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