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原路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皇统二年(1142)置,称陕西西路,后改庆原路。治所在庆阳(今甘肃省庆阳县)。辖庆阳府,邠州、泾州2节镇州,环、宁、原3刺史州。全路有县18、镇23、城2、堡4、寨22、边将营8。共有181813户。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皇统二年(1142)置,称陕西西路,后改庆原路。治所在庆阳(今甘肃省庆阳县)。辖庆阳府,邠州、泾州2节镇州,环、宁、原3刺史州。全路有县18、镇23、城2、堡4、寨22、边将营8。共有181813户。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镇国公※托多额尔德尼嗣子。初授侍卫,擢内大臣、上驷院卿,兼蒙古正黄旗佐领。康熙五十一年(1712),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五年(1716),因青海
藏语音译,意为“王族”。指吐蕃赞普王室的嫡系家族。王族为官者称为“论”,故唐补国史则谓“吐蕃国法不呼本姓,但王族则曰论”。
地区名。位于吉林省东北部。境域东西1780余里,南北450余里。东至东海之滨及库页岛(清末至乌苏里江东岸俄罗斯界),西连松花江南岸玛延河口宾州厅界,南接牡丹江(即瑚尔哈河)右岸锅葵山(即鸠梅芬山),北
见“叶密立”(539页)。
清黄懋裁撰。《得一齐杂著日记》之一。光绪四年(1878)五月受四川总督丁宝桢札委赴藏,于七月初七日自成都出发,经雅安、打箭炉(今康定县)、里塘(今里塘县)、巴塘,折南至云南中甸,再经丽江、大理、永昌(
?—1358元末官员。字子仁。高昌(今新疆吐鲁番东南)畏兀儿人。初为中书省检校,后拜监察御史,以不畏权贵著称。首劾太师汪家奴十罪被黜,出为广东廉访使,寻授兵部尚书,未几,出为赣州路达鲁花赤。至正十一年
见“卜赤”(18页)。
古族名。※戎的一支。居于晋南。周宣王三十六年(前792),曾与※条戎一起击败来伐之周师。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见“柔然”(17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