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喀部
见“虎尔哈部”(1385页)。
见“虎尔哈部”(1385页)。
见“源彪”(2404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1756清代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和卓。又译札干和卓。原名雅库布。维吾尔族。叶尔羌(今莎车)人。黑山派首领※达尼雅尔和卓长子。雍正八年(1730)左右,被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策零授为叶尔羌阿奇木伯克。噶
见“松木儿台吉①”(1297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兴年号。1148年,凡1年。
金朝官员。又作乌林答赞谟、兀林答赞谋、乌陵赞谋。女真族。乌林答氏。初充闸剌(意“行人”),办理与辽、宋来往交涉事宜。太祖天辅三年(1119),使辽议和,后又奉阿骨打命使辽,和议终不成,遂发兵克临潢。太
即“蒙得恩”(2329页)。
约1784—1847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
波斯语音译,义为“羊毛织品”、“长毛呢”。《元史·舆服志》:“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原产于波斯及中亚等地。元代为制作※天子质孙服的原料之一。参见“质孙宴”(1467页)。
见“蒲类海”(2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