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仓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因其建筑形式类似凤凰,又名“凤凰寺”。寺址在杭州城区文锦坊西。杭州为唐宋以来我国对外贸易重要商港,一度为南宋首都,故阿拉伯、波斯等地伊斯兰教商人多侨居于此,并建有清真寺数处,现仅
契丹王朝时期重修的著名佛寺。位于今北京门头沟区马鞍山。始建于唐,原名慧聚寺。辽道宗咸雍年间(1065—1074)沙门法均在此建戒坛说戒,影响很大。明正统时改称万寿寺,至清大修,因该寺以戒坛闻名,故改今
德昂语音译。亦作首包别、胡俏。德昂族自由婚恋社交组织之领头姑娘。经民主选举产生,报村寨头人认可。当选者为女性未婚青年,须作风正派、品德端正,热心公益事宜,关心村社公共事务及男女青年的婚姻,具有一定的组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母胎订婚”。类似内地的指腹婚。据说此种形式渊源于玛纳斯。一般发生于关系较好的家族或亲戚之间,希望亲上加亲。婚配概由父母及氏族首领包办。解放后渐被淘汰。
见“兀剌忽卫”(111页)。
清代设于伊犁等地与哈萨克、布鲁特等进行贸易的场所。亭置营务处或驼马处,由贸易章京经理。亭旁置土堡,供前来交易商队居住。当商队抵达卡伦附近时,守卡官兵即将其人数、货物、牲畜进行登记,并连同所送王公、台吉
1622—1655清初武官。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贝勒穆尔哈齐之孙,镇国公韩岱长子。顺治二年(1645),封奉恩将军。六年(1649),封三等辅国将军。八年,晋封辅国公。十二年二月卒,谥悫厚。
即“倭尔托彦”(1889页)。
清代四川杂谷土司。藏族。※土司班第尔吉之子。雍正(1723—1735)年间袭职。居官狡悍,抗不请袭、奉调。妄令所属民众按户上纳酥油,擅给各土目执照,凡派遣兵马,俱听彼提调,不许别有应付。邻近部落多被招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