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福寺
黄帽派喇嘛庙。藏名“格吉楞”。位于阿拉善旗治所巴彦浩特市内。因其靠近旗衙门,与王府关系密切,故又称为“衙门庙”、“内庙”、“王爷庙”等。乾隆二十一年(1756),札萨克郡王罗卜藏多尔济置建。由弘历赐额。原有殿堂166间。其中朝克沁多根(大经堂)占49间。“满巴”、“栋科尔”、“藏肯”(供贺兰山神)、“农奈小庙”,各据院一方。庙西是仓房和喇嘛住处。建筑古雅精致。甘珠尔巴克西呼图克图住持。
黄帽派喇嘛庙。藏名“格吉楞”。位于阿拉善旗治所巴彦浩特市内。因其靠近旗衙门,与王府关系密切,故又称为“衙门庙”、“内庙”、“王爷庙”等。乾隆二十一年(1756),札萨克郡王罗卜藏多尔济置建。由弘历赐额。原有殿堂166间。其中朝克沁多根(大经堂)占49间。“满巴”、“栋科尔”、“藏肯”(供贺兰山神)、“农奈小庙”,各据院一方。庙西是仓房和喇嘛住处。建筑古雅精致。甘珠尔巴克西呼图克图住持。
即“哈尔哈里克”(1642页)。
清代对八旗官兵家内奴仆的特定称谓。清入关(顺治元年、1644)以前,原称※“包衣阿哈”,简称“阿哈”;入关后,沿袭古制,改称“家人”,以与另一种“包衣”人相区别。《清会典事例》载:康熙六年(1667)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族部落名,又作温珠固族。在青海省北门源县城东,东界甘肃天祝县,南至浩门河以南之卡素峡、多哇沟与互助县为界,西临仙米部落、北界甘肃省,有今门源县珠固乡全境。包括珠固义他、瓦查、录本科、旺加本、卫寿五小
见“绥靖城”(1971页)。
见“大司农司”(92页)。
见“达赖汗”(729页)。
唐西域军事建置。守捉城之一。时戍边军队大者称军,小者谓守捉。位于于阗(今新疆和田)东。驻有军队,戍卫边疆。与各军、城、镇等,总称为道。隶安西都护府。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旧时云南孟连傣族土司对被其统治的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头人所封的一种官号。傣族封建领主通过他们统治和剥削拉祜族人民。利用公职,对辖区群众进行额外的各种劳役和实物摊派,逐渐发展成为本民族的小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