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外
北魏起义首领。西河胡人。明元帝永兴五年(413)五月,与建兴王绍起兵反魏。魏主拓跋嗣遣会稽公刘洁、永安侯魏勤率兵3千镇西河招讨之。七月,以河西胡曹龙势众,归附之,杀马结盟,推龙为大单于,献马牛、饮食助龙。八月,龙降魏,执其献于魏,被杀害。
北魏起义首领。西河胡人。明元帝永兴五年(413)五月,与建兴王绍起兵反魏。魏主拓跋嗣遣会稽公刘洁、永安侯魏勤率兵3千镇西河招讨之。七月,以河西胡曹龙势众,归附之,杀马结盟,推龙为大单于,献马牛、饮食助龙。八月,龙降魏,执其献于魏,被杀害。
见“丹贝坚赞”(378页)。
1779—1862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任堪布。藏族。出生于泽云哈团达参地方。从嘉木样剃度出家,并受灌顶,聆听经法。拜华热格西·吉迈旦却为师。11岁入经院学习。14岁从贡塘·嘉贝样受沙弥戒。聆听土观·
甘肃省方志,吴祯撰,清刘卓增订,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修,四十二年(1563)金台刘氏仕优堂重刻。正文共4卷,卷首1卷,卷1地理志,包括沿革、郡名、分野、形势、疆域、山川、城池、桥梁、里廓、古迹、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
见“耶律迭剌”(1312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蛮葛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见“热西丁”(1856页)。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
书名。清汪辉祖辑,其子汪继培补。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取辽、金、元三史中同名者分别辑录。辽金以名为纲,而以异姓者分列于后。元以蒙古、色目及辽金部族为主,而以汉姓者附存之。首字以韵相次,次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