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木齐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纳喝。来源于部名。原居耶悔水(今图们江上游,一说为今辽宁开原县境叶赫河)等地。金亡北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西京(今山西大同市)、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诸地。
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亦作满兀四,又称矮儿克勿。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第四子。驻牧于张家口西北边外。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协议,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张家
①高句骊国官号。《北史》载:其国“大官”凡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言为十三级),分掌内外事。此为第八等级(《新唐书》将其置于第五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后汉书》、《三国
傣语音译。又称“昆勒贯”,意为“当官人的议事会”,即贵族议事会。旧时西双版纳勐笼土司的一种较原始的民主议事会组织。由司署的“四卡贞”、“八卡贞”等主要官员和由土司远亲担任的土司司署所在地的村寨头人参加
1512—?明代蒙古左翼察哈尔万户领主。全称巴延达喇纳琳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五子。领察哈尔万户所属察罕塔塔尔(白鞑靼),驻牧于宣府独石口边外,距明塞十五六日程。在张家口与
书名。布依族地区地方志。4卷。民国时期胡翯(号羽高,贵州三都人,汉族)等纂。成书于1947年。是志在(光绪)《镇宁州志》基础上,增补民国以来的采访材料而纂成。共16篇。卷一为志首、地理、前事;卷二为经
云南古城名。亦称史城、史睑、史赕、大利等。故址在今大理市喜洲镇。西汉时属益州郡叶榆(亦作楪榆)县,建有叶榆古城。东汉属永昌郡。三国时属蜀汉云南郡。晋代因之。南朝属东河阳郡。隋开皇十七年(597),西爨
?—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贝勒卓特巴次子。初授闲散台吉,隶兄子贝勒诺尔布班第之左翼右旗。康熙五十六年(1717),随清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
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石观保”(450页)。
清代对开垦蒙古地区土地的简称。清政府对蒙旗土地的开垦,先禁后驰,约经禁垦、限垦、放垦三个时期。天聪八年(1634)划定蒙古牧地疆界,令各守地界,不准越界。这一封禁政策即包含着禁垦的内容。顺治、康熙、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