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木齐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黎语音译,意为“做私己”。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黎族“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地区对个别家庭从“合亩”中抽出自己份额的土地(进行私耕私收)之称谓。“合亩”的耕地通常包括“合亩”
见“火真”(391页)。
见“商卓特巴”(2093页)。
明代蒙古女贵族。又译栖栖克、彻彻克,《蒙古黄金史纲》等作阿勒坦妣吉。瓦刺太师※也先女。初,祖父脱欢及父与岱总汗脱脱不花、济农阿噶巴尔济兄弟联合,对抗东蒙古(鞑靼部)的阿鲁台和阿岱汗,双方联姻,遂被嫁与
十六国南北朝时期白水羌所建政权。一说从邓至开始,世为豪首,因以名号。传至像舒治,称王。政治中心在今甘肃文县镇羌堡一带,辖地包括文县以西,宕昌以南,汶岭以北,即白水江中、上游地区。宋文帝时,王像舒耽遣使
?—1454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机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任法之子。正统七年(1442),与父为明军所败,父走缅甸,被缅甸宣慰卜剌浪囚禁。困窘,向明朝请罪。后又图恢复,据者阑坚守,为兵部尚书
?—174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西藏阿里地区贵族,后藏阿里总管※噶锡鼐策丹扎喜子,首席噶伦康济鼐之侄。雍正七年(1729),袭父头等台吉爵。九年(1731),献方物,世宗以其为朝廷出力,办事甚妥,
古地方政区名。始置于燕,秦汉因之,隶幽州。西汉时领襄平(郡依郭县,治所在今辽宁辽阳市老城区)等18县,辖境约东至今朝鲜博川附近之清川江(一说至鸭绿江下游),西达辽河西岸北镇县一带,南临海,北以辽宁丹东
书名。清汪辉祖撰。50卷。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生平有志于厘正《元史》事迹之舛阙,音读之歧异,不假旁书,仅凭《元史》本文前后互证,抉择异同,从而了解其中谬误,为之辨正,故名《本证》。本此校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哈尔萨卫。嘉靖(1522—1566)间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