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木齐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又称蕃仪。西夏党项族的礼仪风习。景宗认为“蕃俗以忠实为先,战斗为务”,不从宋制,改以是礼。祭祀燕享时改九拜为三拜,革五音为一音。毅宗于奲都五年(1061)向宋仁宗上表,要求改行汉礼。惠宗时太后梁氏专权
古代契丹、蒙古等族的占卜法之一。琵琶,指牲畜或兽类的肩胛骨。即以烧胛骨占吉凶,类似古之龟卜。契丹人以羊骨灼占,谓之羊卜。蒙古人沿袭之。每遇大事如出兵、进退、择将、遣使及生死等,必占卜之。《黑鞑事略》:
明代卫藏中部地方封建领主。藏族。仁蚌宗宗本(地方行政官员名)南喀坚赞四世孙,衮桑巴之子。继任日喀则首领后,继续奉行支持藏传佛教噶玛派打击格鲁派(黄教)的政策。成化十六年(1480),因格鲁派拒绝噶玛派
见“阿拉布坦”(1225页)。
见“槃瓠”(2457页)。
水族宗教活动者使用的一种符号,水语叫le244sui33。其中,sui33是我国水族的自称。le24是“书、字”的通称,故水书也就是水字。现在收集到的约有400百多字,按其结构可分下列数类:1.象形—
? —172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大学士阿兰泰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侍卫任参领,兼管火器营。后官都统。四十六年(1707),授都察院左都御史,兼仓场侍郎。任内,请于大通桥复设满汉
清初对尼布楚(前苏联涅尔琴斯克)以东黑龙江上游森林地区诸狩猎民族的总称。因其世居山林以狩猎为生而得名。为元代“林木中百姓”的一部分。今我国鄂伦春、鄂温克等族皆属之。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元初仅置长河西(司治今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城关镇)、鱼通(司治今康定县东北麦笨乡)、宁远(司治今道孚县八美乡)3安抚司。至元二年(1265),移黎雅宣抚司于碉门(今天全
明代西藏门隅志书。又名《门隅教史》。阿旺平措、杰布撰。万历三十七年(1609)成书。原卷现藏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全书分5章:(1)雪城人类之形成及发展,历代国王弘扬佛法之情况;(2)拉赛臧玛后裔分别取定